南涌居民 X 人類學徒/ 豁然 古古怪怪的人,暗長的草裡冬瓜,畜養鱷馬和長頸鹿。不見其益,有時而大。
在推動「可持續發展」之先,或者更值得先停下來檢視一下,當我們在講述「可持續」時其實是在說些什麼 。
「可持續發展」(台譯「永續發展」)是近代才出現的詞語。二戰後,美國及部分歐洲國家在社會、經濟、科技、人口等層面上高速成長,物質生活、消費主義、科技改造自然,成為五十至六十年代這些國家的發展主軸,而這種發展模式響起的警號終於在七十年代引起廣泛關注。1983年,聯合國設立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World Commission on 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為的便是研究當代環境惡化和自然資源被快速消耗,對於社會經濟所造成的後果,並且尋求解決方案。至1987年,委員會主席Brundtland發表《我們的共同未來》 (Our Common Future) 報告,首度提出「永續發展」的概念,將之定義為「既能滿足當代的需要,而同時又不損及後代滿足其本身需要的發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