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18年4月20日),倫國輝在他的臉書專頁「南涌有機蔬果」發佈帖子,抹黑協會「惡過地產佬、趕盡殺絕」,更在農場掛起橫額,污衊協會為「南涌惡霸」。
活耕建養地協會(下稱「協會」)對於倫國輝的言行表示震驚,無法接受。執委會於2018年4月22日的週年大會上獲會員授權,特此發表聲明,嚴正譴責倫國輝的行徑。
倫國輝於2013年起,佔用協會向南涌村民租來的土地,作為他私人農場的一部分,起初協會全不知情。2016年,倫沒有得到業主的同意,私自改變農地用途,打造了一個面積約五個貨櫃大小的混凝土平台,並擅自把部分耕地開挖成兩個養鱔的水塘。 倫國輝作為活耕建養地協會執行委員會成員,一直負責協會的農地租務事宜,其上述行徑,嚴重破壞協會會員及執委會對他的信任。
協會於2016年與業主續約期間,發現倫國輝佔用協會租用的農地作私人用途。經查證,同年11月,執委會就此事跟倫國輝了解,他當時對此佔用行為直認不諱。因為考慮到倫國輝需要時間安排交還土地事宜,最終雙方達成協議:倫國輝同意於2017年4月前全面交還佔用的土地給協會,使其恢復原貌、農地農用,以及向協會補償涉及地段租金的經濟損失。惟倫國輝一直沒有兌現承諾,執委多次就事件跟他聯繫,倫卻表現得拖拖拉拉,後來更表示不願意歸還土地。(詳情請參看下面附件。)
業主從一開始已明確要求鱔塘必須還原。協會作為此片土地的承租者,有責任監督倫國輝履行回復土地原貌的承諾,不然協會無法向業主交代此事。 協會強烈譴責倫國輝的欺瞞行為,並且對其保有法律追究的權利。我們嚴正要求倫國輝:
一、如期歸還涉及地段的使用權;
二、補償過去數年因佔用耕地使協會蒙受的經濟損失。
活耕建養地協會
2018年4月22日
要求倫國輝補償佔用活耕建養地協會竹頭下耕地的經濟損失及歸還租地的事宜(摘錄自活耕建養地協會2017-2018年度工作報告)活耕建養地協會歷經2016至2017年間的查冊工作,目前大部分協會與南涌村民訂立的租約,已經在新的租期內更新,標明具體的地段編號。在查冊過程中,協會發現部分一直在交租的租地,被倫國輝在知情的情況下佔用(他是2013至17年度的執委會成員,創會初期負責協會的農地租務事宜)。首批發現的,牽涉範圍包括竹頭下路口倫用作配菜及舉辦活動的貨櫃位置,他挖地養殖鱔魚的水塘,以及他的工寮對開的多片農地。2018年3月,經南涌村長核實,再發現第二批一直被佔用的協會耕地,坐落在他的農場的中心位置,兩批土地總面積超過 82,000平方尺。
面對這樣的情況,自2016年11月開始,執委已多次與倫國輝會談,要求補償多年在租金上的經濟損失及歸還土地,當時倫國輝是答應的。需要特別指出的是,當倫將部分農地挖做鱔塘時,協會仍以為是他自己租用的土地,雖然不滿這種破壞農地的行為,但協會只能好言相勸,卻不能干涉,只是到了業主(鄭屋村民,一對老人家)發現土地被破壞,感到心疼,向我們投訴時,我們才知道部分鱔塘坐落在協會租地上,因此答應業主,要求倫盡快回復土地原貌,並且歸還,但倫以鱔魚長不好、未能賣出為理由,一直拖延。
在去年(2017年4月23日)的會員大會上,執委向會員匯報了情況,經過討論後,會員一致通過需要收回被佔用的土地及追討相關的補償金,並授權執委會代表協會跟進事件,希望半年內解決。2017年5月,執委代表再次找倫國輝跟進時,他表示不願意歸還土地,提出改由他承租,並且表明如果協會不肯,就不惜抬高租金,誘惑業主改租給他。當時執委代表并沒有同意,並對他此種「搶奪」的威脅,感到不滿,但顧及到避免農地租金可能因此抬高,協會後來答應路口貨櫃位置的部分,暫時讓他繼續使用,直至限期交還。但到了2018年農曆年前,眼見倫國輝不僅沒有處理土地問題,還拖欠答應償還的第一期補償金(截至2017年3月)。執委曾連同幾位會員,向倫國輝追問,他只答應在2018年3月底前,歸還第一批佔用土地涉及的補償金。
2018年3月,協會在交本年度租金的過程中,得業主證實第二批被倫國輝佔用的土地,還得知倫國輝一直拖欠其他業主的租金,執委會覺得他這種隱瞞及欺騙的行為,實在難以認同,不能再容忍他佔用他人土地的非法行為,需要以更積極的姿態,收回協會租用的土地,故此連同何叔叔馬上採取行動,向倫國輝查詢,並發出歸還土地和支付補償租金的通知,要求他在2018年5月1日或之前歸還大部分土地(包括第一及第二批),以及在同(2018)年7月1日前恢復被挖了做鱔塘的土地(因他曾表示6月底會賣出鱔魚),並支付協會涉及第二批土地五年來的經濟損失。2018年4月17日,我們請了業主兼村長前來竹頭下,確認被佔用的土地位置,弄清楚具體位置後,協會在部分農地上插上牌子,以作標示。倫國輝見到後,不僅沒有承認錯誤,正面回應協會的行動,還在其臉書污衊協會「趕盡殺絕…迫害農民不手軟」。
到目前為止,倫國輝只在2018年4月初償還第一批佔用土地所涉及的補償金,最新情況於4月22日會員大會中報告,希望會員能共同商討對策。